欢迎访问山东女子学院基建处网站 登录

山东女子学院基建处工程材料的管理与采购管理办法

来源:     发布时间:2015/07/01 15:27:27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
 

1、工程材料管理工作由基建处材料科负责。

2、材料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据《建筑法》的有关规定,全面抓好工程中所需材料的质量、供应、管理及大宗物资设备供应的招(议)标等工作,以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。

3、材料组应依据投资计划、工程项目的概(预)算及工程施工进度,编制材料供应计划及用款时间安排,上报处领导审批。

4、按施工合同规定和施工管理组提供的材料、设备概(预)算明细及工地代表签证的材料、设备使用时间,由材料科科长下达采购计划单。

5、材料采购人员应根据平时对市场行情及生产供应厂家的了解,向领导提供多家材料供应厂家的生产、供货能力及资信程度等情况,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。

6、采购人员应依据领导的审批意见及采购计划单实施材料采购。材料采购的基本要求为质量优、价格低、供货及时、“三证一单”齐全(《产品准用证》、《产品生产许可证》、《产品出厂合格证》、《产品质量化验单》)。

7、货到现场后,采购人员应依据供货厂家(商)提供的“三证一单”等资料,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。验收合格的产品应及时与施工单位办理交接手续。对验收不合格产品应马上办理退货,并及时上报处理。

8、采购物资需入库的应按《基建物资仓库管理细则》办理。

9、物资验收(入库)后,采购人员应及时按照《财务收支制度》办理结算手续。结算要求:帐目清、手续全、不留尾巴、双方无异议。

10、材料管理组应建立单项工程供料台帐,以便对工程材料进行结算。